广西北海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新浪乐居讯(编辑:靖海)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北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规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知》还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批的综合性规划,在规划草案报批前,应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连同规划草案一并送市环保局征求意见;合浦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综合性规划,在规划草案报批前,应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连同规划草案一并送合浦县环保局征求意见。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跟踪管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一般5年左右),规划编制机关或部门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及同级环保部门;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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