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启动电梯责任保险
提要:近日,中国人保财险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签约启动电梯责任保险,并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四市先行试点,今后逐步在全省推行。专设的“精神抚慰补偿”条款明确,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每人每次事故赔偿200元。
近日,中国人保财险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签约启动电梯责任保险,并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四市先行试点,今后逐步在全省推行。
江苏省是电梯制造、使用大省,截至2013年底,全省电梯保有量达到30万台,位居全国第二。此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电梯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往往难以落实,电梯安全也成为近年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次推出的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类型分为三类,由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共同承保,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2:3:5,非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 5:4:1,别墅电梯由产权所有人单独全额投保,住宅类居民、维保单位的经济负担得以减轻。该险种分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雇主责任险)两部分, 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新安装电梯保费基础价格分别为93元、95元和98元。主险部分,每次/累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死亡 /伤残最高赔偿8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万元。雇主责任险部分,投保人雇员最高赔偿为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48万元。雇员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0元。专设的“精神抚慰补偿”条款明确,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每人每次事故赔偿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