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漏水闹上法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因一点小摩擦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上了法庭的也大有人在。物业公司认为房屋渗漏是顶楼住户违反房屋设计规划违章搭建造成的,不同意维修。在案件审理中,为查清渗漏原因,承办法官到现场实地勘察,并向双方解释法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因一点小摩擦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上了法庭的也大有人在。日前宜兴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

  1996年初,韦先生买了位于宜兴和桥镇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近两三年来,房顶发生大面积渗漏,卧室、阳台等多处受损严重。一家人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韦先生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维修。物业公司认为房屋渗漏是顶楼住户违反房屋设计规划违章搭建造成的,不同意维修。韦先生找到楼上的邻居邵先生协商,邵先生却坚持漏水是因为房子没做防水设施,且年久失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同意出资维修。多次协商未果,韦先生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邵先生告上了法庭。

  在案件审理中,为查清渗漏原因,承办法官到现场实地勘察,并向双方解释法律。双方仍对房屋损失无法达成一致。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且若是委托鉴定机构评估财产损失,不仅程序繁多、耗时更长、费用更高,遂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邵先生终于同意负责解决房屋渗漏问题。邵先生修缮完毕后,韦先生不再主张损失,双方配合彻底解决房屋渗漏问题。剑拔弩张的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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