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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九部门联合监管电梯安全

提要:日前,市政府印发相关通知,明确质检、法制、宣传、房管、规划建设、工商、安监等9个部门联合监管电梯安全。2013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城市 。此次,市政府明确电梯安全监管措施后,我市将实现电梯责任险的投保覆盖率70%以上,明确商品住宅小区共用电梯纳入住房维修范畴,实施新“电梯使用标志”,从而进一步理顺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权责关系,完善电梯维修资金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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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赣州网

  日前,市政府印发相关通知,明确质检、法制、宣传、房管、规划建设、工商、安监等9个部门联合监管电梯安全。

  2013年5月,赣州市被确定为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城市 。此次市政府明确电梯安全监管措施包括:明确权责关系,切实落实在用电梯“使用权者”安全首负责任;改进维护保养方式,构建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护保养责任体系;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救济功能和制约机制;优化申请程序,建立完善商品住宅小区共用电梯维修资金制度;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

  此次,市政府明确电梯安全监管措施后,赣州市将实现电梯责任险的投保覆盖率70%以上,明确商品住宅小区共用电梯纳入住房维修范畴,实施新“电梯使用标志”,从而进一步理顺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权责关系,完善电梯维修资金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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