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采光问题能否拒绝收房

  □本刊记者 李昆鹏

  2011年7月,读者赵先生买下了位于省城西部某楼盘的房子,2013年10月,赵先生在房屋验收时发现,位于前楼房顶的外立面结构严重的影响了自身房屋的采光条件。“在这个季节,该楼的采光比较差,我买的房子在四楼,低层的话一般只有第一排的楼能晒到阳光,采光不好就无法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读者赵先生向记者表示。

  随后记者专门采访了地产行业的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因为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目前普通购房者在维护自身采光权方面存在不少困难。“在购买新房时,购房者在未被事先告知的前提下,如果发现在房源日照方面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请权威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如情况属实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但他也同时表示,目前对此要求赔偿很难。

  随后,记者将律师的解答反馈给了读者赵先生。赵先生询问像这种情况能否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对于日照时间的长短,政府部门有特别的规范和要求,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的意愿。律师表示,该购房合同能否解除,取决于光照长短能否构成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而日照时间的长短,不能单纯从个人感觉或者目测来判定,必须有权威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如有必要,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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