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6年起取消“购房入户”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厦门市再出楼市新政策,对“购房入户”政策做了重大调整。12月9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根据《通知》,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厦门房地产中介协会副会长、世纪联合房地产中介公司总经理郭忠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购房入户只是助长卖方心理预期的一个非主要因素。在他看来,厦门12月的土地拍卖结果才是看涨的直接原因。
12月5日,厦门举行了年内一次性出让最多宗商住用地的一场竞拍,赶上了“购房入户”政策的末班车,而当日成功拍卖的7幅商住用地中,创下了厦门岛外海沧区和翔安区新的土地成交单价最高价。数据显示,在12月5日的厦门土地拍卖会上,其中位于海沧区的H2013P08地块以楼面价14310.62元/平米被本地开发商拿下,超出此前泰和地王3000多元。而位于翔安区的2013XP10地块则游招商地产有限公司以6.7亿元竞得,楼面价约12546.82元/平米,溢价率128.74%。
厦门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因为两年后将没有“购房入户”的优惠,对于商品房附加值会起到一定影响,这也会“倒逼”开发商尽快把手上的存量房进行开发、上市,有利于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更有利于盘活该市房源存量。
根据《通知》,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