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一小区开发商擅卖小区会所?被告上法庭

  南山区如意家园小区业委会年初刚刚成功换届,却得知开发商将业主会所、业委会办公室以每平方米2089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业主认为这是恶意转让,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目前此案正在等待判决。

  业委刚换届 会所被贱卖

  如意家园小区位于南山区桃园路,是深圳市万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小区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仅408户约2000人。今年1月份,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并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副主任谢宏志介绍,成功换届后,开发商致函业委会,希望业委会在不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提下与之续签物业管理合同,否则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将撤出小区。

  业委会未采纳开发商的意见,准备推进招投标工作,但随之而来的各种状况令他们措手不及。3月19日下午,正在小区综合楼五楼会所里休闲的业主们突然遭到一伙身份不明人士驱离,会所被野蛮清场。随后,业委会了解到,开发商于2012年12月19日对小区综合楼四、五楼进行产权初始登记,这两层楼是小区会所及业委会办公室所在地;并于今年2月7日,将综合楼四、五楼转让给他人。业委会副主任谢宏志向记者出示了四、五楼转让之后的产权证复印件,上面显示:综合楼四楼建筑面积589.39平方米,登记价为123万余元;五楼建筑面积557.62平方米,登记价为116万余元。谢宏志说,“以此推算,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为2089元!”

  会所清场业主指开发商违约

  业委会副主任谢宏志向记者出示了2003年小区销售时的广告海报,当初开发商在售楼时,承诺综合楼四、五楼作为小区会所。海报上明确写着:“中心泳池、儿童戏水池及1200平方米的业主会所,使您的生活精彩纷呈。”当年12月份,管理处张贴的会所开放通知里写着:会所设在综合楼四楼,相关项目有阅览室、棋牌室、桌球室、乒乓球室。

  谢宏志介绍,根据上述海报及书面通知可以认定:一,开发商的售楼广告可以视同合同,如今将会所清场并转让,业主认为开发商违约;二,会所改变规划,需80%以上的业主同意,现在会所转让、清场,业主却不知情,可以视同开发商做法违反相关规定。

  谢宏志介绍,除了认定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之外,他们通过查阅相关规定,质疑开发商转让会所一事存在三大违规行为。

  一、转让登记价为2089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存量房的计税评估价。据介绍,综合楼四、五楼的计税评估价均为每平方米近14000元;二、按深圳市规土委及深圳市地税局有关通告,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计算征税。谢宏志介绍,在涉事房产的交易中,他们未核查到买卖双方依据此规定进行纳税,质疑存在漏税行为;三、办证流程、房产转移登记流程不符合规定。他们了解到涉事房产今年2月6日申请转移登记,但次日就取得了产权证,2月17日才缴交相关税费。与官方网站公布的先交税后领取产权证的流程明显不符。

  业主对会所享有使用权

  连续几日来,记者通过114、160等查号台查到,深圳市万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只有一个电话注册登记。昨日上午,记者拨通该电话后向工作人员表明,想就此案与万年相关负责人取得沟通,该工作人员以没时间为由试图挂掉电话,当记者再三询问有无其他部门方便接受采访时,该工作人员称“我们所有人都没时间”。随即挂断电话。

 

  针对如意家园会所被开发商转让的案件,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写的书中论述,如意家园小区公共会所的产权应属于开发商专有,开发商有权利对该会所进行买卖。但该会所在规划报建时明确注明了其“会所”的功能,用途应当为小区业主公用,并且在入伙至今的10年里,该会所均作为业主公共活动的场所使用。虽然全体业主不享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发展商即便可以出售会所,也不能改变会所的用途。

关键词: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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