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实施多项惠老政策 农民年满60岁可领养老金

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惠州将渐渐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但惠州许多养老惠老政策都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可每月领取90元以上的养老金、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全程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车、80岁以上老人可领取政府津贴……这些大大提高了惠州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样本1
被征地农民领上养老金
“我们的土地早在1987年就被征完了。”惠城区龙丰街道沙下合作社居民刘东生说,失地后,他就洗脚上田,从农民变成居民,靠打散工,做生意等过日子,一晃20多年过去了。
2007年9月,惠州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当时56岁的刘东生觉得政府为农民解决养老保险是好事,于是很爽快参保了。2011年7月,惠城区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于2011年底把城镇居民并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成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我当时重新选择了每年缴240元的档次参保。”刘东生说。
2012年11月,刘东生满60周岁,每月可领到5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和7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刘东生说:“过去我们这些农民也梦想有养老金,现在这个梦想真的实现了。”
今年,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提高到每月270元,城乡居民养老金也提高到每月90元,如今刘东生每月可以领到360元养老金。
政策解读
基础养老金标准走在全省前列
2009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6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目前,参保人数达到103万人,45周岁以上100%参保,60周岁以上100%领取待遇,领取待遇人数为29.7万人。
从2013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走在全省前列。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先行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一了制度模式、待遇计发条件等,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正常衔接,改变了过去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现状,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样本2
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公交
95岁的曾乾盛是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民,虽然年岁较高,但身体硬朗,每天早上坚持步行15分钟到茶楼喝早茶,每年还要外出进行几次短途旅游。曾乾盛说,他的日常生活费由几个子女负担,而他每月还可领到政府发的200元老年人津贴、90元养老金,够他喝早茶了。另外,他每月还可领到村里发的300元养老金,也够他外出短途旅游。
“我有一些孙子住在惠州市区或东莞,有时候他们带我去当地旅游景点,我只要出示身份证或《惠州市老年人优待证》,都不用门票,坐公交车也不用钱。”曾乾盛说,也正是因为能享受这么多老年人优惠政策,所以他出门旅游的成本并不高。“有时候,我们附近几个村的老年人还会专门组织集体旅游,都能享受免门票的优惠,你说好玩不?”
政策解读
惠老政策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近年来,我市先后推出了多项惠老政策,使老年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我市从2005年1月起实施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并于2007年10月起率先在全省实施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从2011年9月1日起,对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津贴。2012年9月,我市户籍80-89周岁、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等3个年龄段老年人每人每月的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00元、200元和500元,惠及全市6万多名老人。
2013年6月28日起,对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施行凭新版《惠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可全程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老年人的出行、游玩。
从2010年1月起,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困难空巢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对长期患病、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助。
2011年12月,我市启动惠州市关爱老年人服务平台,老年人直接拨打“12349”热线即可连接平台提出紧急救助、走失定位、精神慰藉、老年维权、生活帮助等服务要求。
2010年4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老龄办共同签署《深莞惠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公益性文化场馆协议书》,规定三市的老年人凭《深圳市敬老优待证》、《东莞市敬老乘车卡》、《惠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进入三市首批65处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公益性文化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