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 出租房屋更适合

提要:日前,国务院发布称,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受到广泛热议。”  对于独居孤寡并拥有房屋产权的老人,租房养老更容易被老人们接受,符合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硕)日前,国务院发布称,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受到广泛热议。上午,专家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表示,以房养老是客观需要,建议推广出租房屋的形式,让老人们更易接受。

  有数据显示,北京市每天新增410个老龄人口,每年共增加15万,到2050年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人。其中,75.7%的老年人拥有本人或配偶产权的房屋。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郭平表示,以房养老模式有存在的合理性,是客观条件的需要,是未来补充养老的趋势。“以现在的试点来看,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更适合采取出租房屋的形式,联合养老机构,拿出租金补充养老费,并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独居孤寡并拥有房屋产权的老人,租房养老更容易被老人们接受,符合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同时,对外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李长安(博客,微博)也解释,以房养老是一种自由选择的金融创新形式,政府不会强推。

  不过,李长安教授指出,“以房养老”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比如中国与西方国家制度不同,舶来品会水土不服。

  首先房屋产权存在不确定性,房屋保险(放心保)估算价值不确定,还有老人对保险机构存在不信任感,保险公司信誉低不规范等。一旦产生纠纷,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不易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其次,老人寿命到底有多长,在房屋产权剩余的时间里怎样接续?这些问题都困扰着以房养老。

  因此,专家们建议,政府要有完善的金融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管机构,满足养老保障创新需求。从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基础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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