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市禁止新上卫生陶瓷项目

提要:城市建成区禁上卫生陶瓷生产项目,这是工信部近日发布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规定。建筑陶瓷企业工艺废水全部回用,卫生陶瓷企业工艺废水回用率不低于90%,并要求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每年提交能源消费、利用效率状况报告。

来源:河北日报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将设准入标准

  城市禁止新上卫生陶瓷项目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庞超)城市建成区禁上卫生陶瓷生产项目,这是工信部近日发布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规定。

  据了解,河北省是卫生陶瓷大省,上半年生产1131万件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三位。《标准》提出,将统筹区域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力,控制区域产业规模,严禁在非工业规划区和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内新建和扩建建筑卫生陶瓷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建筑卫生陶瓷项目,须通过整改在2016年底前达到准入标准,整改仍未达标的,将依法迁出或关停。同时,县级区域原则上不超过80条生产线,地级区域不超过200条生产线,新建项目原则上单条生产线占地不超过100亩。《标准》要求,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采用清洁能源或煤洁净气化技术,严禁使用安全性差、热工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高的简易煤气发生炉。严禁生产、使用有毒有害色釉料和原料,杜绝重金属污染和放射性超标。建筑陶瓷企业工艺废水全部回用,卫生陶瓷企业工艺废水回用率不低于90%,并要求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每年提交能源消费、利用效率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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