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求33家国企年底前退出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

提要:南京市近日下发《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除从事保障房、科技文化地产外)退出,以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以及公共服务功能。因此,南京18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15项市属国有参股房地产企业股权须于2013年底前完成退出工作。据了解,目前已有10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基本完成退出工作。

  9月1日消息,南京市近日下发《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除从事保障房、科技文化地产外)退出,以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以及公共服务功能。

  上述文件要求,18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15项市属国有参股房地产企业股权须于2013年底前完成退出工作。

  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资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工作,将通过关闭清算、股权转让、业务转型和划转安居集团四种方式退出。

  据了解,去年以来,南京加快33家市属国有全资、控股房地产和国有参股房地产两类企业退出房地产开发进度,目前已有10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基本完成退出工作。

  目前南京的区属、功能板块尚有77家控股、全资、参股的国资房地产企业,有的从事拆迁安置房建设,有的从事科技文化产业建设,还有的部分参与商品房等商业开发。按照南京市文件要求,各区和功能板块的国资房地产退出工作应参照市属国资房地产退出工作执行,退出时间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南京市文件规定,为保证退出工作顺利完成,有关部门对市属全资及控股国资房地产企业(除从事保障房、科技文化地产外)的在手老项目和开发地块依法办理退出过程中的变更、收回、注销等相关手续,国资、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监察等部门,将停止所有新的一般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供应和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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