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安居又陷"忽悠门" 千元木门转头卖两千

提要:”系列报道之四  近几日来,华西都市报连续报道了消费者在百安居的一些装修遭遇,反响强烈。”原来,今年4月杨女士与成都百安居金沙店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被百安居免装修人工费的促销广告打动了,但现在感觉这就是个陷阱。

  律师:维权会很困难,也会很贵

  面对众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直言:“消费者要维权很困难,也很贵。”

  首先,消费者和百安居签订的合同里,有不少责任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其次,如果消费者要提出诉讼,需要提供严格的证据,这需要专业的技术鉴定,举证会非常复杂。

  此外,消费者如要打官司,请律师的成本也会非常高,即使胜诉,赔偿金也不会太高,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完全是费时费力的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胡光伟表示,遇到这类纠纷,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或向家装行业协会反映。“我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签合同时也一定要越细致越好,严格把控各个细节。”

  立即评

  无视“投诉”

  非正常企业之为

  自关于百安居的消费者投诉报道以来,相关的投诉不断汇集。消费者在陈述当初为何选择百安居时,都称是相信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由此呈现的对比,无疑是一出反讽。

  客观而言,任何企业都难以保证服务和质量的完美无缺,但只要能正视不足,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反馈与投诉,都无损企业形象,还能为企业形象加分。但面对数量不小的消费者投诉,百安居仍“无动于衷”,让人难以理解,一个企业究竟为何如此傲气?

  必须承认,面对百安居的“斑斑劣迹”,消费者多无可奈何,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纵容之嫌。鉴于此,除了呼吁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多个“心眼”,消费者协会乃至工商部门也不应选择“沉默”,应进行调查。

  当然,解铃还须系铃人。当一家企业不注重消费者的“体验感受”,无异于选择了自绝于市场,希望百安居能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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