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问题解惑之二: 购房合同丢失如何处理
近日,有业主因购房合同丢失了,一时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处理,于是致电本报房产投诉热线寻求帮助。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较为少见,不过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便会“蒙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呢?
在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此时,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200元。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 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 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 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 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友情提示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 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了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房子是我们心中一种 复杂的情感,它不仅是生活的处所,也是地位的象征,更是心灵的港湾。购房合同丢失之后一定要谨慎处理,把握时机,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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