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骗钱填“窟窿” 诈骗1200万元房款被诉

  看中介怎么一步步玩“空手道”

  (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理解案情,另一方面在卖房时也可以此为鉴)

  1 房主将卖房信息挂到网上,被中介瞄上

  2 接到中介来电:有人看中了房子(骗局由此开始)

  3 进店后,买方没到场,中介出面,称买方已委托全权代理(有时也会由店员冒充买家演双簧)

  4 经讨价还价,双方成交,签订居间合同

  5 中介提出可先把房子过户给中介,由中介全权代理过户手续(这是骗局关键的一步)

  6 房主拿到中介的首付款后,交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7 多次催款未果,一查才发现房子早已过户给别人

  8 再找房产中介,对方已经人去楼空(后悔不已)

  最后特别提醒:房主在卖房屋时,不要怕手续繁琐,轻易不要向中介办理全权委托手续,更不能随便就交出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一旦如此,自己就丧失了主动权和控制权,房产中介背地里怎么操作都不清楚,最后则会落得“房财两空”。

  大学毕业后的索中林放弃了电信局的“铁饭碗”,来到常州创办了聚丰房产中介公司,短短10年间演绎了一个创富神话,最辉煌时一天之间开了10家门店,房产平均成交量坐上常州市老大的位置。然而,2011年楼市不景气导致资金链断裂,拥有40多家门店的聚丰房产不得不关闭。随着聚丰房产的倒闭,索中林大玩“空手道”,诈骗20名购房者1200多万购房款的惊人黑幕这才浮出水面。昨日,常州钟楼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索中林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A 他怎么也没想到,100多万的房子到手才20多万,原来

  

    委托中介卖房,哪知中介倒手后私吞了房款

  赵某是淮安人,在常州打拼15年,攒钱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2011年11月,因手头吃紧,他将卖房信息挂到网上,开价125万。不到一个月,一自称聚丰房产董事长索中林的男子来电,说有人看中了赵某的房子,可来店里洽谈。喜出望外的赵某立即和妻子赶到聚丰房产的一家门店。进门看到墙上挂满了“江苏省房地产经纪优秀企业”、“常州市十佳杰出青年”等荣誉,赵某很放心。

  当天,买方没到场,索中林出面接待,称买方已看过房子,委托聚丰房产全权代理。经讨价还价后,双方以117万成交,签订的居间合同中约定:定金2万元,支付首付款28万元后即办理过户手续,余下87万元再办理贷款手续,2012年3月3日前结清。

  当时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各大银行紧缩银根,控制房贷规模。索中林建议,二手房贷款程序慢,可以先把房子过户给中介,再由中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合同上再约定,余款87万元由聚丰房产代为垫付。赵某答应了。

  不久,索中林提出,二手房买卖手续繁琐,不妨由他全权代理所有手续,免得赵先生跑腿。赵某听从了这一安排,在公证处做了公证,委托聚丰房产全权代理过户手续。

  公证后,赵某拿到首付款,交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直到临近2012年春节,87万元尾款还没动静,赵某几次催索中林,索中林称,银行马上就放贷了,等等。去年初,他开了一张工行10万元的现金支票交给赵某。赵某一查发现竟是空头支票。

  过了3月3日的尾款最后到账期限,赵某两手空空,心知大事不妙,赶紧跑到房地产交易市场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办理委托公证当天就以95万的价格过户给了一名姓丁的女士。赵某按登记的电话找到丁女士,对方却称房款早就和索中林结清了!

  聚丰房产说银行还没放贷,买主称房款已结清!赵某火速赶到聚丰房产,发现索中林踪影全无,电话也不接。赵某当即报警。

   B 上当受骗的岂止一个,房产中介“空手道”玩得很娴熟

  

    骗来20套房子,其中17套过户给了债权人

  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可以发现,赵某的被骗,只是那段时间栽进聚丰房产诈骗陷阱中的一个。2011年12月18日,朱小姐在聚丰房产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曾先生家看了房子。从外表看,朱小姐并不像是有购买能力的人,不过诚意却不小,她边挑房子毛病,中介边帮着还价,很快双方敲定97万元成交。曾先生随后办理了和赵某类似的全权委托公证。

  去年1月6日,曾先生拿到27.7万元定金和首付款,尾款的最后支付期限约定为当年3月10日。但到期后,朱小姐并没支付尾款。经反复催要,聚丰房产送来一张5万元的承兑汇票。64.3万元房款始终未付。而事后曾先生才知道,他的房子早就在办理全权委托公正当天就过户给了一个姓潘的男子,对方称已结清106万的房款。原来,伪装成买主的朱小姐竟是聚丰房产的工作人员,幕后操纵者还是老板索中林。

  如出一辙的诈骗引起警方重视。去年3月20日晨,索中林在常州一家宾馆被抓获。

  经检察机关查明,从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索中林诱骗20名市民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在房主仅收到部分房款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他人。随后又不依据合同约定履行,非法占有房屋买卖余款,造成20名房主损失共计1216.7万元,已涉嫌合同诈骗罪;骗来的20套房子有17套被索中林过户给了他的6名债权人,用于折抵近千万的个人债务。

  此外,从2012年2月底至3月上旬,索中林还以帮助销售翡翠玉器为由,在仅支付39.775万元的情况下,从孙某、刘某处骗得戒指、手镯等翡翠玉器共计72件。在仅支付10万元的情况下,从杨某处骗得戒指、手链等珠宝玉器共计9件;合计涉案金额逾215.7万元,已涉嫌诈骗罪。

  今年初,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以这两项罪名对索中林提起公诉。

   C 利用房源套现投资,然后再扩张,这是“行业惯例”,结果

  

    演绎过创富神话,但资金链断裂走上诈骗之路

  无论检察官还是法官,都曾疑惑过,一个房产中介老板怎么会欠下近千万的债务?颇有头脑的索中林怎么会走上犯罪之路?无论是房管局、行业协会,还是同行、员工,都为索中林感到惋惜。“如果不是诈骗,他在常州房产中介市场上会是一个领军人物。”有人断言。

  事实上,此案爆发之前,30多岁的索中林以一个年轻创业者的身份,演绎的创富神话一直在当地业内流传。据了解,1999年索中林从扬州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无锡宜兴电信局,但他并未贪恋这个“铁饭碗”,在看到房地产市场的美好前景之后,放弃了优厚的待遇,来到常州发展,并于2003年创建了聚丰房产。

  2011年,聚丰房产进入快速发展期,20家门店在短时间内陆续开张;最高峰时,一天内开了10家门店,聚丰房产的平均成交量跃居常州老大这是他接受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谈到的辉煌时刻。

  常州市房地产业界人士说,为了扩大市场,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会利用手上的房源套现,再度投资,用赚取的差价进行再扩张。具体的操作模式往往是中介公司仅支付首付款,就以公司的名义把房子买下,或先是与卖房人达成协议,将房子先过户到中介公司员工的名下,再将房子拿到银行去抵押贷款。贷到款以后,立即去放高利贷。收回来的钱,用于支付卖房人房款、店面扩张等。

  索中林就是利用这种“行业惯例”,在2006年涉足金融投资行业,2008年成立江苏聚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然而,2011年开始楼市不景气,索中林放出去的高利贷一时收不回,他只好借债维系,直到资金链断裂,不得已走上了骗钱填“窟窿”的歪路。

  据悉,目前10多名受害人的房产、财物已被追回,剩余的被骗房产也在全力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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