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美国被诉 国际化战略生变
来源:中国经营报
炎热夏季本应是空调企业的“蜜月”,但当下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SZ,以下简称“格力”)却很烦恼。在“骗补门”的困扰之下,格力还需担忧其与美国合作伙伴之间的官司纠纷或将影响其在海外市场的声誉。
6月中旬,美国一家名为“LAW 360”的新闻网站披露,格力在美国的合作伙伴Soleus正在起诉格力,向格力索赔1.5亿美元。理由是:“格力通过其出售的除湿器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诉讼称格力电器试图通过停止供货、抬高价格、引诱他们的大客户(跳单)来‘弄死’合资公司‘格力美国’,导致格力美国失去几百万美元订单。”
格力发表声明称,Soleus向加州联邦法庭提交的指控与事实严重不符,格力将积极展开法律诉讼工作,保护自己的海外权益。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格力十几年的国际化进程中,其在海外市场的步伐可谓步步惊心,从2010年退出经营两年的越南市场,到此次与美国合作伙伴的反目,格力电器的国际化之路走得并不顺利。“以前格力电器国际化倾向选择人工成本较低的地区,未来将主要考虑选择有硬性市场需求并且法制健全的国家。”对于未来格力的海外市场策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2013年的格力股东会上进行了“微调”。
亿元索赔案缠身
据本报记者了解,起诉格力的这家名为Soleus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销售公司。2010年4月,格力电器与Soleus共同出资成立格力美国,格力在其中持股51%。这家合资公司销售的产品覆盖空调、除湿机、取暖器、电扇和空气清新机等,格力在美国本土销售的产品均被贴以“Soleus Air”和“Soleus Air Powered by Gree”的标牌。
根据Soleus的控告,从2012年7月开始,有客户开始投诉其销售的格力低容量除湿器容易着火,Soleus向格力警告这款产品存在缺陷。对此,格力却认为只有小部分除湿器使用非防火材料,而且中国大部分家电厂商都是用这种材料,并且是安全的。
争执之下,Soleus不仅将该产品下架,而且还请了产品测试专家,确定产品设计存在错误,并以该款产品将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为由,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了美国联邦政府。
此举可能激怒了格力。Soleus称,随后“格力发起了威胁和财务摧毁合资公司运动,其中包括格力试图绕过格力美国,与西尔斯合作等”。
对于这样的指控,格力断然否认。在随后发表的公开声明中,格力称,消费者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数量低于格力在美国同期同类产品总销量的十万分之五。同时,格力电器从未威胁、打压任何合作伙伴,Soleus向加州联邦法庭提交的指控与事实严重不符。截至发稿日也未收到珠海格力对于采访函的相关回复。
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格力还未收到美国加州联邦法庭的任何正式文件。虽然长期跟踪格力电器的证券分析师表示,该案对格力的短期收入和净利润影响有限,但黑天鹅基金却认为,“品牌价值才是投资者应该考量的关键,假如指控属实,给格力带来的损失将远超1.5亿美元。”
“格力应该有积极的应讼心理。由于中外诉讼文化的差异,致使中国企业在面临海外诉讼时,许多企业选择了逃避,而逃避法律纠纷的后果则可能是永远失去了在起诉国的全部市场。”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国内外法律制度甚至体系有着巨大的差异,涉诉企业应对形势作出整体评估:如果诉讼胜算很大,那么应通过应诉,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如果胜算中等,但对手要价或我方预期获利数额远高于可能的诉讼赔偿额和相关费用,则准备一场持久战也未偿不可。
中国企业在卷入海外诉讼时,普遍面临着高昂的应诉成本。“一般都要请案件所在国的律师团队应诉,这样的律师团队收费昂贵,所耗时间也会非常长,中国企业经营海外市场一定要有很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练好内动,才不会陷入被动。”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刘文美律师表示。
格力国际化路径微调
事实上,这并非是格力第一次在国际市场遭遇挫折。早在2010年,格力在越南市场也曾有过失败的遭遇。
2008年,格力以现金出资和技术作价的方式出资越南盾100亿元(合62500美元),与越南合作方成立(越南)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占据合资公司总股本的20%,随后格力继续增资扩股,至2008年底,格力已经持有该合资公司31.25%的股份,拥有的原始股表决权比例则达到33.75%。
这家原计划年产20万台空调的合资公司运营仅一年就出现了问题。根据格力2009年年报显示,期内该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大幅上升,至2010年,该公司实际已经资不抵债,为此,格力在当年的年报中为该公司计提坏账准备47.15万元。此时,格力已经基本退出了这家越南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在2013年格力的股东大会上,董明珠确认,退出越南合资公司是因为越南合作方“不诚信”,但“当初的投资己经收回,没有造成重大损失,越南市场的出货量也未受到影响”。
在提及格力的国际化战略时,虽然董明珠惯于强调的是“先有市场,后有工厂”的审慎观点,“在有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再考虑投资建厂,才是稳健而明智的做法”。但近年来,格力的国际化进程却在悄然加速。
2011年,继在巴基斯坦、巴西、越南等地投建海外生产基地后,格力电器继续在美国投资设立格力美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该公司51%的股权。2012年,格力的品牌形象广告登陆纽约时代广场,这被格力认为是其国际化战略的“历史性一步”,而到2013年,在A股上市的格力甚至破天荒地发布了一份英文版的年报,格力的“国际化视野、全球化战略”似乎不言而喻。
“随着国内空调市场份额逐步稳定,海外市场将是国内家电龙头企业下一步竞争的重点。”接受记者采访的家电行业分析人士认为,格力未来的国际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据格力电器2012年的年报显示,当年格力的海外营收已经达到158亿元人民币,在其全年1000亿元的营收版图中占比达16%。董明珠坦言,未来3年格力国际化将大有进展。“到国外,我不敢拍胸脯说没有风险,可能存在很多看不到的风险,但是如果真的是有风险,要做到能够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