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2岁孩子现申请名单 与收入脱钩引质疑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圳报道
此前本报报道深圳保障房分配与收入脱钩的制度设置后,深圳这一做法引发外界诸多质疑。而最近2岁孩子出现在安居房申请人名单中,再次将深圳保障房分配推向舆论漩涡中。
深圳保障房分配制度设计上是否存在缺陷?在申请环节不设门槛,政府不做事前审核,而是改为事后审核,能否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者骗购保障房?
“夹心层”住房不考察收入
保障房设置的初衷,是面向低收入人群和住房困难家庭人群,而深圳不与收入挂钩的制度设计,引发了种种质疑。
深圳房地产专业律师张茂荣对记者说,保障房不考察收入,失去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目标和意义,不符合资格的人可能通过作假申请,再出租牟利。
深圳住建局有关负责人曾告诉本报记者,深圳已经基本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接下来主要解决“夹心层”的问题,即买不起商品房,也不满足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的人群。低收入人群通过廉租房解决,依旧与收入挂钩。而夹心层通过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解决,但因为收入审核一直难以查清楚,又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所以政府从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
与北上广不同,深圳是外来移民最多的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根据统计,“十二五”期末,深圳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为35.8万户,其中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人才约27.8万户,两者的比例差距较大。因此在保障房供给上,分配重点偏向了安居房。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实则也是与深圳进行转型升级有关,深圳需要淘汰低端产业,留住高端人才,而各个城市都在给出各种优惠条件吸引人才,深圳要想留住人才,必须给他们一些保障,所以提出人才安居房,这是一种创新。
“哪种方式更好现在还不能完全下结论,创新都需要时间来检验。”深圳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能否真正有效解决无房户和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重点在于售后如何监管。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则认为,过去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单位开,想开多少都可以,而且很多人收入是工资外的隐性收入,很难查出来,与这样的虚假收入挂钩实则没有意义。而政府选择与收入脱钩,也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只有尝试对比效果后,才能最终判定哪种方式更有效。但保障房分配要完全制止违规事件发生,是不太可能的事。
过往的经验也表明,事先审查制度浪费大量行政成本,但成效堪忧,多次曝出开奔驰宝马者住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事后审查能否更有效?还有待时间的验证。
宋丁认为,做到最大程度的监管才是关键,对于违规造假的申请人应该重罚,以儆效尤,这是保持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在申报保障房时,申请人有义务先了解申请的规则条款,自称误读政策的说法站不住脚。
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在探索有奖举报的方式,相信愿意监督的人会更多。
初审不设门槛的弊端
在日前公示的《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初定入围申请家庭信息公示(两房队列)》名单中,出现2岁幼儿一栏备注为“杰出人才”的滑稽现象,另有5岁和3岁的孩子均被列为“后备级人才”,再次引发了外界对深圳保障房分配问题的叩问。
为何会出现这种闹剧?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处了解到,公示信息由申请人在网上填写表格,操作系统只是按照缴纳社保或入深圳户籍的时间排序,没有自动纠错功能,所以会出现这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而法律已经明确,有房户不能申请,申请人有房的,在事后审查中再剔除。
深圳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有效期,已提出申购的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总计13967户,有效申请家庭13938户,有29户属于无效申请。
据了解,安居房申请制度的操作流程是申请人先在网上进行诚信申报,操作系统进行排序后公示初步入围和候补入围名单,这两部分入围者在看房后,提交诚信保证金,公示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在终榜公示后,政府部门再联合多部门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者没收诚信保证金并依法处罚。
但仍有人提出质疑,为何没有初审就进行公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是源于深圳保障房分配制度改革,目前国内均实行先审查再公示,深圳用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进行改革,从过去的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即先申报后审查,所有人都可以申报,是否符合条件在于后期政府审查。同时,这是第一次对人才实行优先政策,公示原始数据,没有任何保留,也是为了增加透明度,让社会可以全面对保障房进行监督。
宋丁认为,公布申报人信息,让社会评议,其实更有利于在阳光下监管,以往政府通过审查打分再公布,但其中的“猫腻”外界很难知晓。当然,如果能将明显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信息剔除,可以避免闹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