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6亿恐"交学费" 继续拿地未雨绸缪

  4月24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复星诉SOHO中国、上海证大、绿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SOHO中国、上海证大、绿城在“外滩8-1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外滩地王”)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宣布判决后15日内外滩地王的股权将恢复至转让前。

  这也就意味着,在付出了40亿元的资金以及近16个月的时间后,SOHO中国将很有可能在外滩地王项目无功而返。

  24日判决宣告后,SOHO中国、上海证大、绿城随即发表联合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表示将上诉,这也意味着已经持续了近两年的外滩地王之争恐怕又将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复星初战告捷

  一审复星初战告捷,复星和证大之间的“母协议”,被认为是决定上述诉讼结果的关键因素。

  而所谓的“母协议”,即复星与证大早在2010年4月签署的一份《合作投资协议》。根据这个“母协议”,“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 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该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复星方面认为,SOHO中国受让股权的行为没有得到复星的同意,对此,复星要求法院判决SOHO与证大及绿城 之间的转让外滩项目的协议无效。

  而一审中,法院也认可了这份协议的有效性。

  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手中获得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交易前海之门公司(“外滩8-1地块”项目公司)的原有股权结构实际由三方核心利 益集团构成,即复星持有50%,证大持有40%,绿城持有10%,复星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根据公司法有关股东优先权的相关规定,依据证大和绿城在项目交易 中曾联合发函询问复星是否决定购买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证大公司、绿城公司明知法律赋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履行条件和法律地位。

  但证大公司和绿城公司并未据此继续执行相关股东优先购买的法定程序,而是有悖于海之门公司的章程、合作协议等有关股权转让和股东优先购买的特别 约定,完全规避了法律赋予原告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设定要件,客观上确实剥夺了复星对于海之门公司另外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法院还认为,证大公司和绿城公司实施上述交易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法院因此判决,绿城、证大、SOHO中国及其子公司签 署的《关于间接收购上海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项目50%权益之股权及债权转让框架协议》以及相关的一系列协议无效。

  “正是这份复星与证大之间的协议,为日后的纠纷提供了一个索寻依据的母本。”上海某地产律师表示,在收购海之门项目中,SOHO中国为此交易特 别设计了一个交易结构——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上级公司股权,并剥离这些上级公司的资产,使其成为仅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壳公司,其用意是绕开复星在目标公司 内的优先认购权。如果判例上支持这样的恶意行为,其他公司都可以效仿,从而架空公司法有关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规定,违背立法精神。

  颇具有戏剧意味的是,据记者了解,最初的这个约定本是证大方面提出来的,目的是担心复星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给别人,给证大带来“不速之客”;谁料两年之后,却是另一番景象,证大不堪资金压力退场,SOHO中国的突然登船却让复星如鲠在喉。

  24日一审判决当天,SOHO中国、绿城、证大三方随即发表联合声明,三家公司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满,都表示将提起上诉。

   SOHO中国损失颇大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24日还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中表示,“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三方(SOHO、证大和绿城)决定提起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而复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一审判决对恶意串通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交易行为依法判决无效,复星认为本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如果被告方上诉,复星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眼下随着SOHO中国、证大、绿城的上诉,已经持续了近两年的外滩地王之争恐怕又将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法律专家表示,先不管外滩地王纷争的具体事实,单从SOHO中国、证大、绿城声明上来看,声明呼吁审判回到真正的法治轨道上的表述方式,明显指责法院存在不公平,在法律人士眼中这是一种主观“有罪推定”。

  商事诉讼上诉原因不外乎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和证据不充分、裁量任意、程序违法、法官未守护职业道德五个方面,败诉方上诉理由只要符合其 中一点即可。声明中SOHO中国、证大、绿城三方仅从法律适用及事实认定着手,可见其在法院程序、裁量及法官本身职业道德方面并未抓到“把柄”。

  该专家表示,SOHO中国、证大、绿城又指责复星“一股独大”多少又有点“气急败坏”的味道,股权关系不等同于法治推理,这样的指责多少显得缺少商业智慧和法律认识。

  就在外滩案宣判的当天,已有传闻SOHO中国的法律总顾问赖楚姗已萌生退意。这将是SOHO中国卷入外滩官司以来第二位离职的高管人员。此前SOHO中国的资深干部、推广总监王春蕾突然宣布离职。

  据外界消息,赖楚姗离职很可能与本次交易结构法律依据不足有关。此前潘石屹一直声称法律上作了沙盘演练,不惧怕官司。但也有外部人士猜测,赖楚 姗对于“母协议”可能缺乏了解,造成了法律上的被动。即使是2012年11月29日,此案开庭之前,双方已然交换了证据,潘石屹仍然在微博中称复星根本没 有所谓“母协议”。

  继续拿地未雨绸缪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SOHO中国来说,诉讼败诉,对SOHO中国将损失很大。

  兰德咨询总裁宋延庆表示,如果SOHO中国最终败诉,仅从拿地成本和时间上来算,40亿元人民币两年的银行利息,其资金成本损失就可能达到6亿元;而从项目投资收益来看,损失额度更大。

  事实上,SOHO中国在北京市场已沉寂多时,近两年,SOHO中国很少有在北京拿地的行动,而在上海,主动拿地的行为则逐年增多。

  自从2009年8月首次进入上海市场之后,SOHO中国便迅速完成了在南京西路、外滩、虹桥交通枢纽、淮海中路、长寿路、四川北路以及徐家汇 (002561)等七个黄金商业区的布局。根据SOHO中国今年1月在瑞银大中华会议上的演示文稿,未来将主要依靠持有租赁写字楼的SOHO中国在上海持 有的物业面积将达到1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8-1地块就占到了21万平方米。

  4月25日,就在有关“外滩地王”争夺初战失利的第二天,SOHO中国以总价31.9亿元竞得上海长宁区一块近1.6万平方米的商业地块,地块折合楼板价30243.7元/平方米,溢价率48.3%。很显然,在外滩地王纷争悬而未决之下,SOHO中国已经开始在未雨绸缪。

  而关于未来外滩8-1项目的发展也不免引起外界担忧。

  24日复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外滩项目进展非常顺利,开发进程并未受到拖累,预计2015年能够按期竣工。

  但事实上,各持50%的股权结构的不利因素已经初见端倪,在一审判决前,复星和SOHO中国对于海之门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改组事宜已经发生争议, 可以预料到的是,如果这个官司不能早日结案,海之门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和内部自治的僵局情形也在所难免。显然,上述交易后果的发生,不利于海之门公司以及 项目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运作,也难以保障外滩8-1地块项目的正常开发。

  有上海地产界人士表示,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这样一个地标建筑,又在上海市政府重点打造的金融服务区,如果这个项目的股权争议久拖未决,显然不是上海有关方面所希望看到的。

  不过对于SOHO中国可能提起的上诉,业内人士担忧其胜算不大。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这一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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