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恒业与海南省东方市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013年4月7日上午,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就东方·金泰湾项目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出席活动的领导主要有陕西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光进,海南省人大副主任康耀红,海口市人大副主任陈毓芬,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平,总经理张斌成,副总经理赵军、王军营,总经济师张锋,副总经济师种宝仓,东方市常务副市长曾望。在签约仪式上,东方市常务副市长曾望和金泰恒业董事长、总经理马亚鹏分别代表双方致辞并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
“东方·金泰湾”项目是在原《东方市板桥镇旧城改造框架协议》基础上双方达成的进一步合作意向。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沿海岸线5公里,纵深1公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0000亩。项目拟在板桥镇旧城改造基础上,打造成为集现代特色文化休闲度假、国际会展会议及中华禅文化为一体的山海互动文化养生旅游项目。此次签约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项目规模、促使海南省各级政府更加努力推动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速东方?金泰湾项目进展。
作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历经十年发展,房地产主营业务跨越陕西、山东、海南三省,布局西安、咸阳、汉中、临沂、东方五城,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并跻身中国房地产百强和陕西百强企业行列,品牌价值及综合实力稳居陕西省前列,年纳税额过亿元,位居西安市纳税大户前15名行列,正在按照《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战略规划(2010-2018)》,朝着“做强、做优、做大、做出特色”的目标不断迈进。此次成功签约必将促进金泰恒业公司新一轮快速发展,为陕西和海南两省的经济合作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