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实现建筑供热节能改造1.3亿平方米
来源:新文化网
“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建成3个绿色示范城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3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15万套……近日出台的《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进行确认。
到2014年,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设区的市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示范项目;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0年末,全省具备节能改造价值的市(州)、县(市)既有居住建筑全部改造完成。
其中,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完成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和新建建筑全部实现供热计量收费。全省利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低效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任务;优先推广高效锅炉供热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供热,鼓励推广热泵、工业余热利用等供热技术。实施陈旧管网改造,提高管网保温性能。编制实施《“十二五”陈旧管网改造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陈旧管网改造,网损控制在5%以下。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实施热网联行运行,采用自动化控制技术优化系统调节,降低循环水泵电耗。
城镇6层及以下新建建筑应同步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进7层及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示范,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2015年前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级示范市、县(市)和省级示范项目建设,着重培育吉林南部新区、白城新区等示范区,抓紧实施松原市、珲春市等9个国家示范市、县(市)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推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00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地级城市政府所在地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要实现全部密闭化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