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首次成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

提要:继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绿色建筑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绿色建筑要求又首次被明确写入北京市土地招标出让文件中,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筑的规划管理。

  继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绿色建筑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绿色建筑要求又首次被明确写入北京市土地招标出让文件中,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筑的规划管理。

  1月30日时,记者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获悉,北京市国土局发布的昌平区小汤山镇B-04、B-05、B-07地块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招标出让公告里,有关绿色建筑具体条款首次写入土地出让招标的文件中,并将已通过专家审查的《未来科技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附在招标文件之后。

  专家指出:该举措具有引导与示范意义,也是业内人士比较期待且有实质影响的政策之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技术总监汤民表示,如此一来,开发商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绿色方案了。

  绿色地产研究资深人士黄俊鹏也表示,该规定有利于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起步,而不是在完成设计之后,进行修补。同时也加强了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的理解,促其从绿色建筑探索迈向了绿色建筑开发,更能体现绿色地产的本质。

  而由此带来的影响,中国房地产报绿色地产研究中心也预测,随着国内设计院的觉醒及在可持续设计和评估领域业务能力的增强,“设计+评估”的设计咨询模式将取代“设计后评估”的纯评估咨询模式。

  政策“落地”

  据了解,早在2012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指出,绿色建筑应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并将出台绿色建筑按星级奖励容积率和补贴政策。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方案对“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面积的绿色行动提出了量化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整体思路是认可的,但行动方案只是纲领性文件,具体细则还需要分管的部门来具体研讨,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

  而此次北京市国土局发布的公告可以说是对《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进一步落实。据了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出让的3块土地上,其中B-04、B-05地块上建筑应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的三星评价标准,B-07地块应达到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中的一星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将绿色建筑作为土地招标出让的前置条件,将会成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推动力。此次公告具有极强的引导与示范意义。

  据了解,在2012年4月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中,对绿色建筑提出给予真金白银补贴之后,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适合各自省份的补贴政策。

  广州市2012年在探索绿色发展之路时强调,广州可以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发展,探索考虑用容积率返还政策,鼓励开发高星级的绿色建筑,或在土地招拍挂之初根据规划条件,提出土地绿色建筑要求,促进土地市场真正价值释放,实现“点绿成金”。

  为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日本、新加坡等国也设立了各种激励政策。如:新加坡对绿色建筑给予现金奖励,政府设立专门的绿色科研基金,由企业、业主申请,用来从事绿色技术研发;对于新建建筑,新加坡出台绿色建筑面积奖励计划,如果是白金级别绿色建筑,政府给予最高2%的额外建筑面积,最高可获5000平方米。

  设计评估一体化

  针对国内发展绿色建筑的方式,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绿色建筑将来应该像现在的建筑节能一样,将指标融入到常规设计中,回归设计与市场本身,而不是单独用激励的手段去推进。

  同时上述人士指出,成为强制条款不应该用绿色建筑表示,而应该是用绿色建筑的具体指标来要求,并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逐步将其变为设计要求。“什么时候从设计过程来具体要求了,才是从根本上推进了绿色建筑。”此次北京市昌平区3块土地的招标出让公告,将有关绿色建筑具体条款首次写入土地出让招标的文件中。汤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样就推动了开发商在设计阶段就必须考虑绿色方案了。”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李炎锋博士则称,公告要求两块地要达到国家绿标三星评价标准,一块要达到北京市绿建一星标准,这对开发商自身能力来讲是不小的挑战,估计投标的开发商可能会选择比较大的设计院来共同参与方案的制定。

  开发商与合作的设计单位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还需要对方案进行评估以确保达到招标标准。对此,中国房地产报绿色地产研究中心专家团队分析指出,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绿建评估咨询驶入快车道的同时,未来单纯的绿色建筑评估咨询服务这种商业模式或将无法继续。一旦设计院、设计事务所将绿色建筑评估咨询业务整合到自己的业务流程中,不仅将为业主节省咨询费用的预算(设计和评估打包在一起后,评估部分的报价远远低于将评估作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有的大型设计院甚至提出只要设计中标,免费提供绿色建筑认证评估咨询服务),还基于设计院专业人才齐备,具备天然的整合设计能力,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高性能的绿色建筑。

  仍待完善细则

  此外,黄俊鹏也表示,政策出台之后关键还要看落实,如何监督开发商落实绿色建筑的设计要求,对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政府官员要深入了解绿色建筑。“建议政府设立专家委员会,对绿色建筑进行把控。”部分专家在访谈时也表示,目前我国绿色建筑是自上而下地贯彻,存在虚假、浮夸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现象也屡见不鲜。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做法,就是增加公众的参与。将大众舆论监督作为行政执法的补充,这样不仅会增加标准、制度的公信力,而且有助于制度的不断完善。

  此外,绿色建筑的实现,离不开关联产业的支持。而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中使用的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节水技术及产品的使用成本,也提升了绿色建筑的质量和内涵。

  对于配套的建材产品,此次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该项目需采用垃圾气力收集系统,中标人需在小区铺设垃圾气力输送管道并最终接入该系统。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规范,所以开发商往往会选择最低标准进行建设。

  因此,在《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就提出,要研究建立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汤民也指出,未来地方政府预计会陆续推出环保建材的推荐目录。

  而在现阶段各方面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多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只能采用迂回方式提供产品。上海每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薛嘉表示,公司暂时没有考虑给开发商提供节能环保方案,更多的是与设计院进行合作,通过设计院在设计环节最终进入到项目里。

  对于绿色地产项目供应商的选择,李炎锋也表示,目前更多的是设计院在设计方案时,一种建材配套产品推荐几家建材商来供开发商选择,并最终由开发商进行拍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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