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省委呼吁:住宅电梯应上强制性保险

提要:电梯作为高层建筑的必有设施,每天运送往来人流。对此,农工党省委呼吁,相关部门应以管理条例的形式出台相应管理规定,或者如同交强险一样,给电梯也上强制性保险。道里区新大发国际小区入户一年多,楼内的两部电梯轮班坏;道外区景阳街290号居民楼的两部电梯只有一部能用。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电梯作为高层建筑的必有设施,每天运送往来人流。今年,距离最早安装电梯的高层建筑已经过去了20多年。大批电梯高龄带病服役,加上配置陈旧,严重危及住户出行安全。对此,农工党省委呼吁,相关部门应以管理条例的形式出台相应管理规定,或者如同交强险一样,给电梯也上强制性保险。

  现象:高龄电梯频频“罢工”

  10日,哈市南岗区通达街中兴阳光家园的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入户一年两部电梯已经坏了20多次,平均一个月就得坏个两三次,有一次一个电梯坏了一周都没修好。去年有一次电梯从18楼瞬间滑落到6楼,当时电梯里还有一个人,所幸没有伤亡。并且电梯里没粘贴年检标志,这让市民对电梯是不是合格产品产生了疑问。

  不仅如此,在2012年,本报曾关注多起电梯罢工事件。道里区新大发国际小区入户一年多,楼内的两部电梯轮班坏;道外区景阳街290号居民楼的两部电梯只有一部能用。

  症结:责任不清电梯难维修

  农工党省委认为,电梯维修保养失衡成为电梯出故障的原因之一,首先是资金问题,它是导致住宅电梯失修、失保的关键,由于职责不清和利益驱动,电梯使用的管理单位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形成“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个别物业公司为了节省电梯维保费,不能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客观上加速了电梯的磨损,缩短了使用周期,造成了安全隐患。

  其次是电梯维护队伍参差不齐,哈市乃至全国的电梯维保只有很少的比例是由原制造厂家负责的,大多数维保是由社会上的维保公司承担。由于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和利益驱动,“使用权者”倾向于选用“招标价低”的维保单位,而往往价低意味质量保证性差,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制造企业却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部分维保单位还存在持证技术人员实际数量不足、文化程度低、对电路和电梯机械原理一巧不通等,这就给电梯的维修和运行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

  破解:亟待出台电梯管理规定

  农工党在提案中表示,高龄电梯管理首先要明确各方责任,建议规定开发商、房管部门、质监部门、物业公司、居民、社区等各相关方的权力和责任,从住宅建设期的电梯选配、使用维护、直至电梯更换的全过程,或可以参照上海市即将出台的《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中的规定,“新安装未移交电梯产权所有者,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规定由使用单位负责落实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论证等。”

  建议我省对电梯管理出台强制性保险,可以参照汽车交通强制保险,立法将电梯责任保险纳入强制性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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