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共体育场馆室外设施或免费

http://news.dichan.sina.com.cn大洋网-广州日报作者:练情情 邱妍2012/12/28 9:55:48 新浪地产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包括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内的体育设施,也要在一定的时段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室外乒乓球台、羽毛球场、门球场、排球场等设施都免费,室内场馆则会适当收费,但伤残人士、老年人可享5折优惠,低保对象、学生享6折优惠。

  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公众开放,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或者季节因素关闭的除外。具体而言,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每天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2小时;游泳场馆夏季开放每天不少于6小时,冬季有条件开放的游泳场馆每天开放不少于3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应当适当延长每天开放时间;公共体育设施须于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政府指定的日期免费开放。

    (作者:练情情 邱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