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健全 拆迁资金他说了算

  这回收了20万

  突击搭建的房屋

  也能获得补偿

  姚某(化名)是武进一家企业的老板,他有厂房和店面房在湖塘纺织城二期拆迁项目内。2007年至2008年,姚某多次趁吴某来察看丈量拆迁面积等机会,一共4次送给吴某现金20万元。

  姚某的厂房,吴某心里很清楚。他的厂房车间的隔层、彩钢瓦的车棚,都是在拆迁谈判前两三个月突击搭建出来的,而且面积不小。吴某到现场看了后,发现“搭建的材质也不好,车间一层隔成二层后,层高也不够,内心知道纯粹是用来混拆迁款的。”当然,按照规定,突击搭建的可以强制拆除,而且没有补偿。

  在吴某的要求下,评估公司明知其是突击搭建,也予以了评估认可。经过吴某及其同伙的运作,姚某的厂房在一层中间隔开变成二层厂房,不能计算面积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补偿,致使姚某的公司非法多获得了158万余元。

  看看他这个人

  很有才华,在看守所中写诗悔过

  “吴某有才华,出口成章,就是在看守所里,他也写了好多诗,可以说是五步成诗。”有关承办检察官说。

  据了解,吴某毕业于常州一所大学,当年曾作为人才引进并重点培养。在任职期间,吴某因为口才好、能力强而在地方上颇受好评,加上年轻,曾被喻为当地官场的一颗“新星”。

  吴某出生在一个小县城,家境很一般。2004年,吴某结婚时,自己几乎没啥资产,结婚开销还是父母、丈人支持的。但是到案发时,吴某有资产数百万元,其中仅银行存款就有200余万元。

  “吴某走上犯罪道路,与他个人羞耻感、罪恶感不强有很大关系。”在看守所,吴某还写了长达数页的悔过书,他称,在近两年“只要有好处就拿”,烟卡、购物卡更是不在话下,甚至有人让他帮助找工作,事情还没办,别人送来2万元,他也照单收下。

  延伸调查

  制度不健全,拆迁资金他说了算

  “在项目拆迁中,吴某一伙能大肆收受贿赂、上下其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制度不健全,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那么多拆迁资金,都由吴某说了算,由他来用掉,整个过程居然连审计都没有。”

  在悔过书中,吴某也说,“项目推进到后期,看到项目没有审计机构、没有监管环节、资金的审批相对疏于监管,助长了自己的贪欲。”

  而在具体拆迁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统一等问题,这也给了吴某等人钻空子的机会。“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整个项目管理混乱,有时候同一套房子,居然领取了两份拆迁款。”

  吴某等人的窝案案发后,武进检察机关针对该案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向政府提出了相关建议,推动阳光拆迁。

  “把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放在阳光下,这就没有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最近的花园街拆迁项目中,政府做到“阳光拆迁”,检察机关同样也提前介入,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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