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及住房 有望办两证进入市场交易

  本报讯(通讯员 杨军 邱霞 记者 许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十八大胜利闭幕后,高淳县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热潮。近日,高淳县正式启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高淳农民的住房将有望进入市场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

  今年上半年,高淳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农村改革试验区(县),全省一共有12个区县参与改革,高淳是我市唯一一个改革试验县。近日,高淳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高淳将重点打造“一会一场一园”,“一会”即组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服务监管和规范平台。“一场”即组建高淳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和水面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各类“产、权、房”,进行自愿有偿转让、对外投资、抵押、融资等交易。“一园”即组建高淳县职业农民创业园,采取政策激励等形式引导青年农民投身现代农业,努力塑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高效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据悉,从今年到2014年,高淳县将实施七项农村改革试验内容: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登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组建高淳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组建全县农经担保平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合作保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三权”确权、登记、发证,由国土局负责;农村住房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由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换)证试点由农工委负责;农村集体林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组建全县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和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业务指导由农工委负责,登记由民政局、工商局负责。今年,这项工作具体将在东坝镇、漆桥镇、桠溪镇所属的14个村先试点,然后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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