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

  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有纳税咨询提出,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呢?纳税服务司介绍,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