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调公积金贷款政策 个人月缴存额标准提高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从10月1日起,个人最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三档,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与2011年持平,仍为50万元,但相应的月缴存额标准有所提高。

  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杭州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通知》指出,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2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2元(2011年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5%的2倍)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额为131元。

  据了解,个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月缴存额分为15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档,根据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对应的个人月缴存额标准与2011年相比都有所提高。以15万元的贷款额度为例,今年的最低月缴存额为454元,而去年最低缴存额是406元,比较之下,今年提高了48元。

  如果个人要贷最高额度的50万元住房公积金,相应的月缴存额标准也提高最多。此次的政策明确: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这个月缴存额比去年提高了113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涉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即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作者:王政)

关键词:广州房产  广州房地产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