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对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补助

提要:2013年底,宜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计划达到357.4万平米。宜昌对2012年底前竣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补助400元/平方米;土壤源热泵应用补助50元/平方米;水源热泵应用补助40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补助65元/平方米。

来源:中国地源热泵网

  2013年底,宜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计划达到357.4万平米。届时,全市每年节约标准煤1万吨,相当于节约电能2700万千瓦时,年节约空调电能消耗1500多万元。

  宜昌对2012年底前竣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补助400元/平方米;土壤源热泵应用补助50元/平方米;水源热泵应用补助40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补助6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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