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博堡“温泉入户”被指欺诈

  新浪乐居讯(编辑 杨蕾)近期,新浪乐居报道《上海有楼盘开发地下温泉 专家称过度开发或致地面沉降》后,远洋博堡开发温泉事件受到众多业内人士和购房者的关注。购房者们纷纷表示,上海有温泉吗,怎么没听说过?2004年北京就已禁止,怎么上海反而放开了?……各种疑问纷至沓来。对此,新浪乐居继续跟踪调查。

  水务局工作人员告诉新浪乐居,目前上海并未审批住宅开发温泉。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可磊指出,如果楼盘项目没有“温泉”,或者还没有决定(被批准)是否开采,就冒然宣传,属于欺诈。

业内“温泉入户”的提法完全是个新概念,其吸引力、受关注程度非常高,又牵扯到国家关于地下水资源开采的规定,更不能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随便进行宣传。  业内人士指出,“温泉入户”的提法完全是个新概念,其吸引力、受关注程度非常高,又牵扯到国家关于地下水资源开采的规定,更不能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随便进行宣传。

  水务局:开发温泉需要政府批准 没听说上海要开发

  实际上,为防止地面沉降,上海政府对开采地下水有明确限制。而据远洋博堡客户经理胡小姐介绍,独栋别墅每户都有地下温泉,从地下挖两千多米获得。那么,远洋博堡开发温泉获得政府许可了吗?

  在上海市水务局官网上,新浪乐居查询到上海远鑫置业有限公司(即远洋博堡的项目开发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获得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且决定书中表示“远洋地产上海远鑫置业有限公司天然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满足《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对于获得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后是否可以开发成温泉,新浪乐居致电上海市水务局咨询。水务局工作人员董女士表示,取水许可证中许可开发的天然矿泉水用途一般是供热、发电、饮用水源。“开发成温泉并不是拿到取水许可证就可以的。”

  董女士告诉新浪乐居,开发温泉需要得到水务部门审批,开发项目应该提交立项批文、水资源论证报告等资料,看是否允许该企业规划的那样开发温泉。“这是需要政府批准的,不是你随便可以打的,你随便打就是违法。”

  对于新浪乐居提及的远洋博堡将地下挖掘两千多米深开发温泉,董女士表示惊叹,“两千多米好深呀。我从来没听说过上海住宅开发温泉,这个需要审批的。”

  上述给予上海远鑫置业有限公司的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显示:相关事项第四条,自取水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本工程取水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本项目开采井成井后未获得地矿管理部门勘测确认为优质矿泉水的,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第四条,本工程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温泉入户”受质疑 专家称地热不等于温泉

  除了远洋博堡是否具有开发温泉的资格问题外,远洋博堡宣传的“温泉入户”也受到多数专家和购房者的质疑。在远洋博堡的官方网站上,其取名“奢享温泉”的介绍中提到“远洋博堡采集地下天然矿泉,运用国际先进温泉净化设备,将温泉引入每一户城堡中。足不出户,在家中便可享受温泉给予身心的全方位洗涤。”

  “一直以来,泡温泉都是出境或者去外地,上海也有温泉吗?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不少业内人士、购房者对此表示疑惑。

  据相关地质专家介绍,上海是个资源贫乏的地区,地热资源更是不多。“从2001年浦东首个天然温泉被发现以来,上海总计也只有5、6处。”

  《上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指出,上海宝山区罗店、北新泾等地区第四系下上寒武系白云岩中岩溶裂缝发育,并在埋深300米左右发现了单井涌水量为20-60米3/时、水温为30(±2)℃的低温热水。

  但是,地下热水等同于温泉吗?地质专家指出,温泉是一个有特定科学内涵的概念,在我国温泉被视作一种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对温泉进行勘查、开发或利用,首先必须符合国家设定的关于天然温泉的标准,如供沐浴用的温泉温度必须在40到60摄氏度间,而且还必须获得地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然而,上升到法律层面,我国却并没有标准化、规范化,没有统一法律条文,这就产生了许多名义上的“温泉”。

  公开资料显示,日本《温泉法》规定:所谓温泉,指由温泉源抽出时温度在25摄氏度以上的,或含有一定数量(矿)物质的地下水;我国台湾地区的《温泉标准》则规定:温泉露头或温泉孔孔口测得之泉温为30摄氏度以上,且泉质含有(矿)物质。如水温低于30摄氏度,属冷泉。 

  而在《上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中,对于宝山罗店地区的地热资源仅仅称之为“低温热水”。业内人士指出,由此可见,远洋博堡宣传中所提及的“温泉”,只从温度指标来看,仅仅勉强处于温泉与冷泉之间,且水温并不适宜沐浴使用。“后期人工加热的话就失去了温泉的意义。”

  律师:政府未批准就宣传开发温泉属于欺诈

  “这样如果在宣传资料中仍然写‘奢享温泉’就很不合适了。” 黄可磊向新浪乐居表示,“虽然,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夸张一点的宣传非常普遍,但如果没有‘温泉’,或者还没有决定(被批准)是否开采,就冒然宣传,属于欺诈。”

  “这样宣传可能会对购房者产生误导。”零晨房产咨询策划经理张佳浩指出,特别是“温泉入户”的提法完全是个新概念,其吸引力、受关注程度非常高,又牵扯到国家关于地下水资源开采的规定,更不能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随便进行宣传。

  上海盘谷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海表示,购房者购置这类“温泉住宅”需谨慎。第一,购房者需要了解开发商开发温泉是否具有政府批文;第二,如果开发商明确表示开发的是温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水的检测报告;第三,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了解后期温泉是否存在被截流或者断流等情况。


相关报道:上海有楼盘开发地下温泉 专家称过度开发或致地面沉降 2012-09-03 11:06:12
          佘山温泉项目未经水务审批 2008-04-11 08:35:09
          逐年减少地下水开采 城乡供水一体化缓解沉降 2004-08-05 09:21:11
          上海地面沉降又增 地下水开采和高楼建设需控制 2004-07-08 09:18:38
          沪今年大幅压缩地下水开采 减少对地面沉降影响 2004-02-12 09:55:30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