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到期 海口零就业家庭人员盼工作机会

  “因是零就业家庭,三年前得到政府帮助重新上岗就业,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可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让我们何去何从?”网友“154jiu”在问政海口平台上称,因合同到期,不能续约,让她们有点迷茫。

  网友“154jiu”称,她是琼山区一名计生协管员,早年工厂破产后就下岗了,一直没有收入,爱人也下岗后,家里非常困难,后来申请了低保,不但属于零就业家庭,还是“40”“50”大龄困难户。2009年,政府开始给她们这批人安排公益性岗位,家里的情况改善了很多。今年4月份,按照相关政策,她们这批人在岗三年后,合同到期,就不能续约。“现在市里已经停止给我们发工资了,家里又困难起来。”“154jiu”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们属于国兴街道办,工资为1200元,市里发700元,琼山区政府发300元,街道办发200元。而且还有相应的社保,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在府城镇从事环卫工作的陈女士说,三年前,她们共有29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同样在4月份的时候,接到通知说,合同到期了,不能继续上岗。“我们这些‘40’‘50’年龄大了,好不容易有份工作以维持家用,可一失业,生活的压力就又回来了。”陈女士说,眼看协议到期,相关部门却没有任何关于她们这批人的说法。不论是否能够再次安置她们上岗,都应该给一个正式的说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公益岗位的员工希望有关部门在她们合同到期后,能牵线搭桥引导相关人员到需要相关经验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对此,4日下午,海口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海口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等。岗位工资实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海口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月工资的60%由海口市财政给予补贴,40%由用人单位支付;区属有关部门、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月工资的60%由海口市财政给予补贴,40%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支付;财政补贴的额度按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人社局和琼山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于上周开会研究这批人的去向问题。但是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协议书》,协议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然终止,不能再次担任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因为还有其他困难的人需要提供工作机会。至于这批人的合同延期问题,市里还在研究。(记者 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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