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监管不力致家中失窃 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陆小姐来电询问:我家去年3月份被盗,而且是两对门同时在大白天被盗,丢失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现金,还有其他小东西,总计2万元。对面损失更大。当时都在派出所登记了。找物业公司,他说不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只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绿化,下水管,路灯等。找他们赔偿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两家都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快1年了。他们现在反而要到法院起诉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律师:陈先生与其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小区的物业公司负有一定的保护小区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义务。现在陈先生及其邻居的财物被盗,那么陈先生与邻居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陈先生与邻居以财物被盗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这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物业公司已经起诉陈先生的情形下,建议陈先生与物业公司进行和解,同意交纳物业管理费,但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损失。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则陈先生可以另行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对于陈先生财物被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虎门卓先生询问:我在东莞做生意多年,积累了部分资金。最近我看中了长安的一个楼盘,打算用来做投资。由于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因此,我打算对房子实施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楼价款,即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楼价款。请问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有哪些?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龙: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中。根据商业实务操作,结合国家规定,一般在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2、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发放按揭贷款;如果符合条件,则发放贷款;如果不符合贷款条件,则一般会要求补交首期款,或者增加贷款利率,或者贷款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3、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并将划款账号告知银行;4、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如果是房屋作抵押,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5、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开发商的账户。一般该账户为三方监管的特定账户;6、划款之后,借款人即购房人应当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按时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银行,以便于贷款银行及时扣划相应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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