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涨水电 阶梯电价惹祸?

  南都讯 记者欧阳少伟 实习生 叶嘉祺 顺德区阶梯电价自7月1日实施而来,昨日迎来了第一个抄表周期。有不少网友吐槽,出租屋房东趁机加价,自己“鸭梨”很大。

  吐槽:出租屋电价涨了50%

  记 者在顺德人民政府论坛上,发现不少市民就出租屋水电费发出疑问,比如阶梯电价实施后一天7月2日有帖子称,“七月份开始的阶梯电价,房东给我们涨到了 1.5元一度,以前是一元一度,现在阶梯电价给本地人是实惠了,我们外来租房的电价却涨了好多,有没有这方面的通知到各个社区,涨价是不是由房东说了算, 还是由社区出通知。”

  居住在容桂天安商场附近的网友@我是G LJ昨日私信记者称,“现在容桂出租屋的水价4.5元/方,电价1.5元/度,是合理的范围吗?政 府是否有考虑中间阶层的困境。打工仔现在比以前要交多一倍甚至是两倍费用,试问他们怎么在这个城市生活?如何对这个城市有归属感。”

  部门:可能包含了公共费用

  有 知情人士则表示,其实租房户在吐槽房东升价不合理时,应先了解自己所租住的房屋是属于“一户一表”抑或是“合表”。根据顺德区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规定,“一

  户一表”城乡居民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见表),而合表用户则暂不执行阶梯电价,每度涨0.037元,即0.657元/度。另据省物价局关于阶梯电价的文件

  中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而“合表”用户的标准 则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

  记 者走访大良人民医院周边的出租房屋发现,多为城中村自建房屋,即“合表”用户。按规定,“合表”用户电费为0.657元/度。但该区域锦龙路上一出租屋业

  主陈阿姨说,房东考虑公共走廊等的电费,会习惯加多0.5元/度,同时为了方便收租,会习惯取整,将电费确定为1元/度。对于一些出租屋属于“一户一表” (当用电量601度/月以上时,电费为0.92元/度),其收取租户的电费则上浮为1.5元/度“这是个市场价格来着。”

  区发展规 划和统计局相关负责人称,出租屋电费比政策标准高,可能是因出租屋水电费包含了公共水电费用、损耗、计量表误差等。而具体则由房东与租户约定,性质与租金

  相似。建议租户可将水电费用与房屋租金合并考虑,作为选择出租屋的标准。容桂网友@我是G LJ表示,房东收费可能就按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来做,但感觉政府 在出台这些政策时,没有好好考虑基层人员的利益。

  小贴士

  用电量若跨政策周期收费标准将不同

  顺 德区目前抄表周期为两个月,如原来抄表月份为2、4、6、8、10、12这6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则8月1日抄的是6、7月份的用电量。区供电局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这种横跨政策执行点的情况,将平均分配该用户6、7月份的用电量,一半按原价收取,另一半按阶梯电价标准分档收取。而对跨季节的阶梯

  基数电量将按夏季(5-10月)和非夏季(1-4月、11-12月)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如某住户6月份抄表为4、5两个跨季节月份的用电量,计算电 费时,将按照量两标准阶梯基数之和执行,即第一、第二和第三档位用电基数分别为:0-460度,461-1000度和1001度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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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租屋  涨水电  阶梯电价  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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