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频发遭遇维修难
开发商需担责
不能置之不理
福安朗辰律师事务所的刘翔光主任告诉记者,电梯质量问题,首先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在保修期内的电梯自不必说,应该由开发商和电梯供应商协商处理。即使电梯过了保修期,地产开发商也不能置之不理。具体要看开发商与电梯供应商的合同,但开发商无论如何都要为电梯的维修疏通渠道,至于维修费用的负担应以相关合同的约定为据。”
据了解,现在房地产实行的都是终生质量制,开发商应该终身为所开发的房产,包括所安装电梯的质量负责,当然如因业主使用不当、未支付物业费或者物业没有维保的情况就另当别论。
开发商需要按照和电梯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必要时可以申请维修基金,不该由业主继续承担费用。但事实上,电梯的维修或者更换费用极其昂贵,依赖维修基金是不靠谱的,或使小区之后的日常维护难以为继。以“顺元庭”小区为例,目前的维修基金为100多万元,如果使用维修基金更换电梯,将几乎用尽所有维修基金。“且一开始电梯就存在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和供应商之间去处理,不该动用维修基金。如果电梯发生质量问题,小区物业也应该帮助业主联系有关方面协助解决。”刘翔光说。
此外,记者从市质监局测安科了解到,物业收取电梯维保费的同时,应该承担每个月至少2次电梯维护的义务,另外每年需要上报质监局检测1次,由业主委托物业完成。同时,测安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一次的检测也只能确保检测时候的安全性,很多业主使用电梯运水泥、沙土等装修材料,都会造成电梯的损坏。为此,日常的电梯维护还需要业主自己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确保维保的质量。”
构建和谐社区
需多方努力
记者在“顺元庭”小区的公告栏上看到一张《顺元庭小区2011年度电梯维保费未交名单》,榜上罗列了小区内未交费用的业主房号和姓名。据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有59户业主拒交电梯维保费及有相当多的人拒交物业费,以至造成物业公司亏损且无法给电梯维修公司提供费用和电梯年检费。
据了解,拒交维保费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有些业主未入住小区,未及时缴交物业费和维保费,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及时处理电梯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业主不愿意继续缴交维保费,造成恶性循环。
市住建局房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有些业主未入住小区,但是已经签订合同,缴交物业费等义务具有不可选择性,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因个人短期利益而影响到小区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享有。
其实,小区的问题应该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解决,构建和谐的社区,需要物业、开发商和业主的共同努力。各方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基础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市民如果遇到物业方面的问题,可到辖区内的房管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