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维多利亚大市场”末路
提要:紧接着,同年8月,第一面粉厂一纸诉状将大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持有的“维多利亚大市场”的相关手续返还第一面粉厂。刘玉堂认为,既然法院认定了大凯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就应该恢复其原来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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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玉堂向呼市土地拍卖中心反映后,当时的呼和浩特市土地拍卖中心主任周强(现为呼市政府秘书长),在反映材料上批示:“请供应科核实清楚后,先暂停办理泰戈公司手续,待法院判决后另行处理。”
然而,呼和浩特国土局还是在2006年向泰戈公司颁发了该块土地的使用证。
泰戈公司与呼和浩特市第一面粉厂的开发合同,2004年合作开发,而合同签订日期却是2001年
律师认为 第一面粉厂涉嫌合同诈骗
刘玉堂投资两千多万元,十年血本无归,还招来长达八年官司。虽然赢了官司,但只是赢了一张废纸,两千多万元的投资还是收不回来,现价值一亿多元的开发资产依然被非法侵占。“维多利亚大市场”案件凸显出什么?究竟是粮食局在故弄玄虚?还是土地局在玩忽职守?我们不得而知。
作为内蒙古大凯地产开发公司是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是受法律和宪法保护的。在开发“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中是否掉进了职权设下的陷阱?值得深思。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包海军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大凯公司取得了与“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相关的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如果第一面粉厂法人代表云岗与“泰戈公司”伪造合同,通过欺诈手段,非法骗取相关部门的有关手续,非法占有 “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全部资产和相关资料的事实属实,就触犯了《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要件。(来源: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