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维多利亚大市场”末路

提要:紧接着,同年8月,第一面粉厂一纸诉状将大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持有的“维多利亚大市场”的相关手续返还第一面粉厂。刘玉堂认为,既然法院认定了大凯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就应该恢复其原来的土地使用证。

  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

  记者调查 揭开联合开发真相

  日前,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国土资源局。在该局提供的《大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呼和浩特市政府案件诉讼新材料》(正本)中,记者看到(76)第一面粉厂(甲方)与乙方泰戈房公司合同签订时间竟然早于刘玉堂的大凯公司两天。据查,第一面粉厂与泰戈公司,早在2001年10月16日就签订了“开发合同”,而第一面粉厂与大凯公司所签的《联合开发合同》是2001年10月18日。

  另外,在呼和浩特市土地拍卖中心挂牌时,2005033号土地,也就是第一面粉厂的自有土地,起始交易价为1683.73万元,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为252万元,这就是说:泰戈公司应在交25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才有竞买资格。可是,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权有偿使用费专用收据上却发现,泰戈公司交来“国土使用费”550800元,可在呼市土地拍卖中心的《成交确认书》上,泰戈公司仅交了5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记者调查还发现,第一面粉厂最终合作方泰戈公司虽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却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就连与其合作的原第一面粉厂厂长云某也不知道其公司所在之处。也就是说,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然是空壳公司。

  呼和浩特市粮食局

  第一面粉厂的行为还涉嫌欺骗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记者调查发现,在第一面粉厂2004年8月16日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起诉大凯公司期间,第一面粉厂己在呼和浩特日报上刊登公告,竟然以维多利亚市场项目的土地证不慎“丢失”为由,在呼和浩特日报上发公告,又利用报纸发的公告作证明,在土地收储备中心挂牌将该土地拍卖给泰戈公司。事实上,真正的土地使用证当时在大凯公司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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