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维多利亚大市场”末路

紧接着,同年8月,第一面粉厂一纸诉状将大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持有的“维多利亚大市场”的相关手续返还第一面粉厂。刘玉堂认为,既然法院认定了大凯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就应该恢复其原来的土地使用证。

  内蒙古“维多利亚大市场”末路

  健康中国新闻网综合讯(http://www.chnn.net.cn)一场官司打了8年,一波三折。这件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的“维多利亚大市场”案件,原本为联合开发,只因中途杀出了“程咬金”,最后联合开发演变为“联合欺诈”。两千多万元打了水漂儿,尽管在民事诉讼中获得胜诉,但当事人至今却讨不回公道。

  维多利亚市场已被“泰戈”公司出租给了一家医院

  被意外中止的联合开发

  2001年10月18日,呼和浩特居民刘玉堂以内蒙古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绩业公司)的名义与呼和浩特第一面粉厂(简称“第一面粉厂”)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

  双方约定:第一面粉厂以其自有的土地出资,绩业公司负责基建,联合开发建设“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项目建成后,利润双方四六分成。

  2001年11月14日,呼和浩特市计划委员会经过审查对“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的立项报告作了批复。

  该项目获批后,刘玉堂考虑长期以绩业公司的名义开展工作多有不便。经过努力,2003年10月,他又注册了内蒙古大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凯公司”)。

  同年12月,第一面粉厂与大凯公司重新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合同内容与2001年10月18日合同内容相同。

  自此,大凯公司取代绩业公司,开始了和第一面粉厂的正式合作。

  随着 “维多利亚大市场”的凌空而起,主体工程竣工。令刘玉堂想不到的是,半路杀出了“程咬金”。

  2004年6月,第一面粉厂突然中止执行他们之间的合同,把剩下的扫尾工程交给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内蒙古泰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戈公司),并与其公司签订了协议。

  紧接着,同年8月,第一面粉厂一纸诉状将大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持有的“维多利亚大市场”的相关手续返还第一面粉厂。

  这场马拉松式的官司前后打了八年之久。

  当官司还在诉讼中时,第一面粉厂就以“不慎将有关证照丢失”为由登报作废,并给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出具了证明,使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最终,大凯公司胜诉。法院认定大凯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有效,承接绩业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

  刘玉堂认为,既然法院认定了大凯公司和第一面粉厂的合作协议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就应该恢复其原来的土地使用证。然而,国土资源部门却不予以恢复,让他们去法院打行政诉讼官司。

  但是,当他到了法院准备走行政诉讼程序时,法院却答复:“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大凯公司也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法院不予受理。”

  对此,刘玉堂感到很费解。他坚称将维权到底。

  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

  记者调查 揭开联合开发真相

  日前,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国土资源局。在该局提供的《大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呼和浩特市政府案件诉讼新材料》(正本)中,记者看到(76)第一面粉厂(甲方)与乙方泰戈房公司合同签订时间竟然早于刘玉堂的大凯公司两天。据查,第一面粉厂与泰戈公司,早在2001年10月16日就签订了“开发合同”,而第一面粉厂与大凯公司所签的《联合开发合同》是2001年10月18日。

  另外,在呼和浩特市土地拍卖中心挂牌时,2005033号土地,也就是第一面粉厂的自有土地,起始交易价为1683.73万元,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为252万元,这就是说:泰戈公司应在交25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才有竞买资格。可是,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权有偿使用费专用收据上却发现,泰戈公司交来“国土使用费”550800元,可在呼市土地拍卖中心的《成交确认书》上,泰戈公司仅交了5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记者调查还发现,第一面粉厂最终合作方泰戈公司虽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却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就连与其合作的原第一面粉厂厂长云某也不知道其公司所在之处。也就是说,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然是空壳公司。

  呼和浩特市粮食局

  第一面粉厂的行为还涉嫌欺骗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记者调查发现,在第一面粉厂2004年8月16日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起诉大凯公司期间,第一面粉厂己在呼和浩特日报上刊登公告,竟然以维多利亚市场项目的土地证不慎“丢失”为由,在呼和浩特日报上发公告,又利用报纸发的公告作证明,在土地收储备中心挂牌将该土地拍卖给泰戈公司。事实上,真正的土地使用证当时在大凯公司手上

  。

  当时,刘玉堂向呼市土地拍卖中心反映后,当时的呼和浩特市土地拍卖中心主任周强(现为呼市政府秘书长),在反映材料上批示:“请供应科核实清楚后,先暂停办理泰戈公司手续,待法院判决后另行处理。”

  然而,呼和浩特国土局还是在2006年向泰戈公司颁发了该块土地的使用证。

  泰戈公司与呼和浩特市第一面粉厂的开发合同,2004年合作开发,而合同签订日期却是2001年

  律师认为 第一面粉厂涉嫌合同诈骗

  刘玉堂投资两千多万元,十年血本无归,还招来长达八年官司。虽然赢了官司,但只是赢了一张废纸,两千多万元的投资还是收不回来,现价值一亿多元的开发资产依然被非法侵占。“维多利亚大市场”案件凸显出什么?究竟是粮食局在故弄玄虚?还是土地局在玩忽职守?我们不得而知。

  作为内蒙古大凯地产开发公司是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是受法律和宪法保护的。在开发“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中是否掉进了职权设下的陷阱?值得深思。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包海军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大凯公司取得了与“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相关的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如果第一面粉厂法人代表云岗与“泰戈公司”伪造合同,通过欺诈手段,非法骗取相关部门的有关手续,非法占有 “维多利亚大市场”项目全部资产和相关资料的事实属实,就触犯了《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要件。(来源: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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