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家里屋顶漏水 能否启用公共维修基金
提要:据城市商报报道,市民张女士:我家住木渎,2006年搬进现在的小区房屋,住在顶层,属于复式带阁楼。既然现在已经过了5年保修期,建议张女士自行与开发商协商,不然只能自己付费请人维修了。
据城市商报报道,市民张女士:我家住木渎,2006年搬进现在的小区房屋,住在顶层,属于复式带阁楼。最近阁楼屋顶有漏水现象,找物业维修,对方称交房后5年内保修,现已过了保修期,得我自己找人修补。因为我们都交了一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想问是否可以申请用这笔基金修屋顶呢?
商报记者徐锦查询后答: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而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另外,据12345便民服务中心回复,张女士房屋漏水属于自家范围,不属于公共区域,无法使用这笔公共基金。既然现在已经过了5年保修期,建议张女士自行与开发商协商,不然只能自己付费请人维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