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套廉租房今起接受登记

提要:5月7日—5月11日,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按照《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廉租房入住有关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取得入住廉租住房资格的家庭放弃入住的,或入住后不满一年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年内将不再安排廉租住房。

  不少新建的廉租房环境都很舒适。

  梁文祥 摄

  从今天开始至21日,广州今年第一批1038套廉租住房,接受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4月18日将公开进行摇珠分配。记者注意到,房源点包括荔湾区的芳和花园、天河区的棠德花苑等。申请家庭如需了解相关情况,可拨打市国土房管局咨询电话:83334718或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www.laho.gov.cn)进行了解。

  芳和花园房源最多

  从今天开始到21日,广州将推出今年第一批1038套廉租住房,接受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

  据介绍,本次推出的廉租住房房源点包括荔湾区的芳和花园、天河区的棠德花苑、白云区的金沙洲花园、泽德(积德)花苑和分散房源(海珠区聚德花苑,荔湾区芳园居,天河区云宁居,白云区云山居、丽康居、富康村以及存量公房)。

  记者注意到,本次户型以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为主,房源最多的是芳和花园,共有378套,其次为棠德花苑的254套。

  残疾人家庭优先分配电梯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介绍,房源点的摇珠分配采取先评分排序确定分配资格,再随机分配廉租房的方法。

  根据各房源点不同户型情况并结合下列原则,按申请人评分高低确定分配廉租住房资格,分值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先后顺序。首先是,申请家庭保障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根据家庭人口构成对应拟配租的廉租住房户型,具体为:1—2人家庭分配一房或一房一厅,3—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5人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其次是优先原则。按照以下顺序:第一、承租从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且租赁期限将于2012年底前到期的家庭优先取得分配资格;第二、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先取得分配资格。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根据选择的安置房源点意向分别进行电脑摇珠分配廉租住房,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

  金沙洲花园部分房源将于7月入住

  今天开始,符合摇珠分配资格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领取《2012年第一批廉租住房分配资格审核和意向登记表》,申请家庭在3月2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交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月17日,参加摇珠分配家庭名单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4月18日,市住房保障办将举行廉租住房摇珠分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见证摇珠分配全过程。

  4月19日起,可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查询摇珠分配结果。

  5月7日—5月11日,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按照《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廉租房入住有关手续。金沙洲花园部分房源将安排在2012年7月办理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取得入住廉租住房资格的家庭放弃入住的,或入住后不满一年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年内将不再安排廉租住房。承租公房的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后必须在3个月内腾退原承租的公房,逾期未腾退公房的,将收回廉租住房。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实习生 罗敏 通讯员 穗房宣

  参加本次摇珠需具备哪些条件?

  温馨提示

  记者了解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方可参加本次摇珠分配:

  (一)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并在2012年3月21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

  (二)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家庭:

  1.持有2012年《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特困职工证》。

  2.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

  (三)现家庭人均自有产权居住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

  (四)未租住市住房保障办分配的廉租住房或现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将于2012年底到期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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