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在媒体公布首批保障房分配名单及轮候次序
今天(15日),陕西省在媒体公布首批保障房分配名单及轮候次序。杨凌示范区、麟游、潼关、石泉、紫阳五个市县的38370户保障对象提前服下“定心丸”,他们同时也将接受全社会公开监督。陕西省公布第一批保障房分配名单之后,其他市县的保障房分配名单也将陆续在媒体公布。
保障房建设是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房建设。去年,陕西省保障房建设项目开工率全国第一。今年初,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表彰大会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保障房建设工作。省委书记赵乐际每一次到市县调研都反复强调,要抓住国家加强保障房建设的难得机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募集资金,科学施工、严把质量,建设好保障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信息系统,阳光透明操作,分配好保障房,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健全各项制度、管理好保障房。赵正永省长多次检查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方案,强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阳光透明分配保障房,为了让保障对象尽早知晓其保障房分配情况,各市要公布五年轮候方案。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组织保障房建设分配部门通过大量复杂且扎实的摸底工作,对全省21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了保障对象底数,掌握了需求,进行了科学安排规划,从而保证了公平分配的基础。
据悉,此次公布的名单中,5个县区的每个中低收入家庭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了解保障年度,确定房屋类型,什么时候可以住上房子,房子在哪里,什么时候竣工等等全部心中有数。同时,享受政府保障的家庭是否符合条件,也可通过电话:029-87036577进行监督。
这种阳光透明的操作方式,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房公平、公正分配的信心和决心。据介绍,此次名单确定的依据是,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低保家庭收入线的1.5倍以下确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确定。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具体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首轮公布的名单中,杨凌共有18018户,其中廉租房占5850套、公共租赁住房占4268套、经济适用住房占400套、限价商品房占7500套。麟游县2362户、潼关县5187户、石泉县6505户、紫阳县6298户。当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各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认真审核相关信息,并将陆续公示各地信息。(记者 林琳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