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防条例》剑指高层建筑防火
提要:即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太原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继银川、深圳、成都、南京之后,全国第5部依据新《消防法》出台的地市级地方性消防法规。随着建筑越建越高,建筑内消防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却跟不上“长高”的速度,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即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太原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继银川、深圳、成都、南京之后,全国第5部依据新《消防法》出台的地市级地方性消防法规。8月25日,太原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条例的诸多新亮点,其中多项规定都涉及高层建筑防火。新《条例》规定“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的室外,应当划定供大型消防车作业的场地”。针对在建工程施工场地火灾多发的现象,《条例》规定在建工程必须经过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核。
越来越多的高楼火灾让人们认识到了建筑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潜在的危险。《条例》明确了对建设工程外保温材料的施工要求和建筑外墙设置广告的消防要求。
随着建筑越建越高,建筑内消防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却跟不上“长高”的速度,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例》明确了费用的出处: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如果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费用首先是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将按照业主房屋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