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适度放宽非居住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_新浪地产网

深圳:拟适度放宽非居住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

提要: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据悉,2021年国家作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决策部署以来,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制定出台《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针对“非居改保”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联审认定程序冗长、项目改建要求高、实施难度大等问题,征求意见稿对《通知》相关内容予以优化完善,加快推进改建项目落地,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支撑。

  此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适度放宽改建条件:1、允许产权清晰、已通过规划验收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实施改建。2、取消已纳入更新、整备、征收计划非居住房屋的改建限制。3、适当调整相关业主同意的条件,不再要求宗地内规定数量业主同意,调整为取得改建楼栋内规定数量业主同意后即可,但改建单位在改建过程中仍需保障宗地内其他业主的相邻权益。二是优化改建消防标准。三是引导合理规范使用室内空间,在保障安全、满足日常生活起居活动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优化室内空间设计,采用先进建造技术和材料高效利用、合理增加室内使用空间,禁止违规加层或者加建。四是适当简化改建项目申请要求。五是优化项目认定程序。六是调整已改项目纳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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