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智慧工地”建设标准 推动项目建设规范化精细化
为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贵州省“智慧工地”建设分级及设备安装指导标准(试行 1.0)》(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要求进一步做好贵州省建筑业智慧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省、市(州)、县(区)三级统一建设工作。
根据《指导标准》要求,一星级“智慧工地”应具备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塔吊安全监管6项元素。二星级“智慧工地”应具备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自动喷淋、升降机监管、塔吊安全监管 8 项元素。三星级“智慧工地”在应用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自动喷淋、升降机监管、塔吊监管、深基坑施工管理、高边坡支护施工管理、地下暗挖施工管理11项元素的基础上,至少再增加3项智慧工地应用项,如:智能临边防护、卸料平台监管、智能标准养护室、运输车辆管理、AI智能识别技术、智能广播、水电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智能物料管理、智能爬架监控、智能实测实量、安全质量巡检、大体积混凝土温控监测、BIM 应用、5G健康亭、螺帽预警、钢丝绳监测、顶升智能报警系统等新技术。以上三个星级分级内容元素,项目不涉及的允许缺项。
《指导标准》明确,一星级“智慧工地”建设规模为工程造价400万且施工期限6个月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星级“智慧工地”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2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3千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星级“智慧工地”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2亿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智慧工地建设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建设内容应符合智慧工地建设分级标准要求。
《指导标准》要求,“智慧工地”系统应具有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自动喷淋、升降机监管等功能。比如,监控视频录像采用物理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高清录像,录像模式为24小时全天候进行监控;录像视频数据一个月后采用循环覆盖模式。视频监控系统的录像时间须与北京时间一致,以增强视频数据的可追溯性。人员信息采集管理应具备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功能和人脸信息采集功能。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应建立标签,人员信息应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一致。升降机监管应具有对施工升降机的载重量、提升速度、提升高度等进行实时监视和数据存储的功能,安全监控设备应能以图形、图表或文字的方式,显示施工升降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及与施工升降机额定能力比对信息,当单项工作参数超标时,设备能进行声光报警。
此外,《指导标准》明确,智慧工地网络数据传输应采用专用传输链路。一星级智慧工地专用传输链路传输速率不宜低于20Mbps,二星级智慧工地专用传输链路传输速率不宜低于 50Mbps,三星级智慧工地专用传输链路传输速率不宜低于 100Mbps。项目配置的智慧工地信息化设备应满足政府智慧建管平台数据采集要求,政府智慧建管平台应能调取监管所需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