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安县:新购房博士生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7月12日,新安县发布公众号显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发布《新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到,积极支持洛阳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对有效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群众,契税全额补贴。
对在新购房的青年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购买首套住宅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贴,涉及的房地产企业给予适当优惠。该项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采取政府回购安置房、货币化安置、发放购房券、组织单位职工团购等形式,满足购房群众住房多样化需求。
减少投标企业资金成本方面,推进保证金缴纳减免优惠。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招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鼓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减免优惠,对信用红榜名单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者AAA级的企业实行免缴保证金,信用良好企业和中小企业减半或免缴保证金。
优化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政策方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减少建筑企业资金占用支持政策上,新政提出,减少建筑企业资金成本,推行企业使用保函替代保证金。
措施还提到,依据企业评级实行差别化监管资金管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根据房地产企业综合评级结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房地产企业适当放宽资金监管标准,根据项目形象进度进行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包括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包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分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是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申请,经批准后专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预售收入超过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属于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地产企业根据需要提取使用。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
开发企业也可凭商业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抵扣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