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印发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 多方式流转宅基地经营
提要:6月19日,观点新媒体从三亚市政府网站获悉,《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6月7日印发,办法将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
6月19日,观点新媒体从三亚市政府网站获悉,《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6月7日印发,办法将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
据悉,《办法》提出宅基地盘活利用,在宅基地收回、退出和整治的基础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宅基地经营权,由宅基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开发利用宅基地,以此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
此外,《办法》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决定宅基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对象、方式、期限等。宅基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另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宅基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让方就宅基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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