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依法追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开发建设单位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依规对代收未上交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追缴,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89个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工作,涉及资金8.1亿元。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主城区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移交至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开发建设单位依法追缴。
组织市内开发建设单位对本单位所有住宅小区项目进行自查,如实报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情况。持续开展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侵占情况排查。对已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移交已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册及资金。对已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配合资金清缴工作的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审计机构对其依法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滞留或挪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对已代收拒不上缴的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下达《征缴决定书》,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据悉,为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解决开发建设单位占用、挪用和购房人欠交、漏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近年来,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要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出台《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交存流程的通知》,明确取消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行为,由业主自行交存至专户银行。上线“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业主可足不出户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线交存、申请、表决及查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