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实施时限暂定至年末
提要:6月1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底,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6月1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底,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加大对缴存人提取支持力度。错过2021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业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可办理2021及2022年合并提取;本年租房提取未达到1.8万元金额上限的,可办理一次补充提取。
延长缴存人提取时限。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
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据悉,此次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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