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质房企可降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
提要:5月20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20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供应端,通知明确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提质增效,并提出多条具体举措。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制度,对信誉良好、经营稳健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其调度本市项目的各类保证金等,作为参加主城区土地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使用。
对优质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可享受增加拨付节点、降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使用银行保函替换等额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等红利。
对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在原有价格备案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鼓励其开发更高品质住房。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还将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
同时,优化城市更新商品房安置补偿政策,商品房预售政策,优化价格备案机制,优化完善审图、质监、安监服务流程。商品房每期申请预售面积由不低于3万平方米调整为不低于1万平方米。对开发房企的各项行政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商品房预售许可压缩到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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