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拟将住房公积金年最高提取额度提至1.8万元
提要: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消息,5月19日至6月17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就《文山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涉及公积金、预售制、税费减免等政策。
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消息,5月19日至6月17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就《文山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涉及公积金、预售制、税费减免等政策。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行二手房贷款预审批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8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表示,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鼓励县(市)人民政府购置、租赁存量商品房用于人才住房。支持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各县(市)对引进的人才工作者在属地购买商品住房,可通过分档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或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拟销售价格的80%等方式鼓励购房。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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