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购房人权益 武汉拟要求预签约30日内完成网签备案
提要: 11月10日,武汉市房管局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合同网签备案的闭环管理,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发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1月10日,武汉市房管局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合同网签备案的闭环管理,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发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更新后,合同网签备案要在自预签约信息备案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调整后的流程,更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群众。征求意见稿中将“二、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 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合同内容,并打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双方打印合同文本并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后,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修改为“二、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预签约信息备案后3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成合同网签。合同网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打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款进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后,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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