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将修改,降低表决门槛和安装难度!
近日,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修改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降低表决门槛,提高电梯安装率。
连云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将修改
随着我市加装电梯政策的宣传普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需求与日俱增,但是表决门槛较高,往往难以实施。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既有多层住宅居住品质,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流程,根据《民法典》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工作专班赴南京、苏州等城市广泛调研后,起草了《意见》修订稿,并已于今年1月15日上报市政府,拟将《意见》第四条第(一)项“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修改为“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表决门槛,提高加装电梯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利性。
2018年11月,连云港市首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在苍梧小区7号楼3单元门前启动,实现了既有住宅按规定程序加装电梯零的突破。此后,至2019年12月底已建成5部电梯。但总体而言,我市加装电梯的数量还是极少的。特别是在除市区外的其他几个县区,这项工作任重道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大的难点不在于所需的费用,难点在于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而这次,将意见修改为: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无疑是降低了很大的门槛。
据悉将于9月1日起正式执行,希望这一政策能带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步伐,从个别楼栋试点到逐步铺开,全面提升多层无电梯业主的居住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