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出台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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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出台

提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民生大事”,对于完善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民生大事”,对于完善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有积极意义。8月20日,记者从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获悉,18日,《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对既有住宅可加装电梯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及后续管理维护等做出相关规定,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依据,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工作。

  加装电梯有哪些必要条件?

  按《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达成书面协议,即可申报。

  对于可加装电梯的住宅类型,《规定》提出,市区范围内满足安全要求的多层(四层及以上)住宅(含商居综合楼、公寓和宿舍等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设电梯,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的可加装电梯。低层住宅(独立式住宅、联立式住宅和联排式住宅及四层以下住宅等)及其他既有多层住宅可参照本办法报建和验收,但不纳入财政补助范围,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此外,所加装电梯部分须在既有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

  该怎样申请和办理手续?

  《规定》显示,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经协商同意,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电梯制造、安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等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并按照《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和办理申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费用由谁承担,是否有补助?

  《规定》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对群众有意愿、符合加装电梯要求的既有住宅小区,财政部门给予每台加装电梯10万元的补助,市、区财政各负担50%,由市城市规划区内区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发放。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既有住宅所在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补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市民最为关心的角度出发,按照“政府引导、有序推进、业主自愿、保障安全、属地管理、依法监管”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完善加装电梯的工作规范。希望利好政策的出台,能切切实实把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实事工程落实到居民的心坎上,帮助他们实现电梯梦想,助力城市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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